各学院(系)、部,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会计基础工作,方便教工办理报销手续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《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》(豫财会[2012]33号)规定,并结合学校实际,财务处重新修订了我校财务报销所需的报销单据,现将新版报销单据的使用通知如下:
一、启用时间:新版报销单据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。
二、截止到2017年1月10日,已经办完签批手续的报销单据可以不换新版报销单据,但原始凭证粘贴单必须换成新版粘贴单,并重新粘贴发票。
三、启用新版报销单据后,报销审批签字手续不变。
四、新版报销单据大小版式:新版报销单据采用A4纸大小,请各单位到学校财务处网站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,使用时无需裁剪,按要求填写即可。
五、使用中如有疑问请打电话咨询,电话:63515872。
财务处
2017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