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部门、各单位:
为做好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工作,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与财务管理,现将年终前相关财务报销业务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认真清理、核对本单位2019年发生的所有各项经济业务收、支金额,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到财务处。尚未报销的票据尽快到校财务处办理手续,发票报销时效一般为3个月。
二、2019年末,除财政专项和校外来款立项结余的经费可以结转下年,其他资金安排的经费结余不再结转。请各经费负责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。
三、清理借款时间:请个人进入财务管理系统,查看是否有借款,如有借款,请尽快办理各项借款业务的报销手续或者现金还款。
四、从财务处借走的《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》和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,请于12月上旬到财务处支付中心办理核销手续。
五、各类劳务代发申报截止日为12月10日。请有代发业务的老师在12月10日前将单据送至财务处630办公室。再次提醒各位代发的经办人,务必认真填写劳务领取人信息(包括账号、姓名、开户行、身份证及手机号等基础信息),保证代发的顺利发放。
六、2019年按合同约定应上缴学校的款项,请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催缴并办理入账手续。
七、学生缴费: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等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。
八、请各有关人员进入校园网校内办事大厅,财务管理系统—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外部来款信息,对未认领款项尽快到财务处办理认领手续。
财务处
2019年11月26日